池州市新增3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

导语 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池州市新增3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信息。新增的都有哪些?一起来看看吧。

  3月4日,市政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,贵池区杏花村街道的清凉境等35处古建筑、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、古墓葬、古遗址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称号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,根据文物的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,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市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近年来,池州市文物保护水平整体提升,早在2002年5月,市政府就核准公布了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,分别为百牙山塔、包公井、凌霄烈士墓、重建儒学碑记、百牙山古窖址。

  这次公布的第五批3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:清凉境、飞凤桥、榜上章氏宗祠、贵池安徽国润茶叶润思祁门红茶老厂房、叶氏宗祠、梨树岭古道、吴应箕殉难处、胭脂桥、李村李氏宗祠 、青树纪氏宗祠 、中分刘氏宗祠、岸门刘氏宗祠、新四军沿江团团部旧址、承德桥、老庄桥、虹饮桥、跃进组舒氏宗祠、光明组舒氏宗祠 、徽池古道、青阳石马王懿修墓、青阳当铺王宗诚墓、青阳蓉城富阳桥、青阳将军打鼓岭古道、青阳宋冲宾山革命纪念馆、九华行祠、池阳书舍(敦睦堂)、吴用之墓、观山岭古道、蛤蟆墩遗址、黎痕王安平和英满芳祖居、黎痕王林明和王福忠祖屋、三条岭古道、周光德墓、汪坡汪氏宗祠、黄荆港接济桥。

  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,我市对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抢救性修缮,对第二、三、四批市级文保单位立碑竖牌、确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。对于新晋市级文保单位,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求各地进一步贯彻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,合理利用,加强管理”的工作方针,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、监督管理工作。编制保护规划,制定落实保护措施,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,充分发挥其服务社会、促进发展、惠及民生的重要作用,为加快建设“三优”池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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